上海司度案結案【中信證券等三家券商涉案違法事實不成立】

去年5月,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國信證券分別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三家券商因此前違規向上海司度提供融資融券業務,分別擬被證監會罰款3.08億元、255萬元、1.04億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中信證券:證監會認為公司涉嫌違法事實不成立
中信證券5日晚間發布公告稱,中信證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稱證監會)結案通知書,其中提及此前調查中,中信證券在融資融券業務開展過程中,與司度(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的相關業務或涉嫌違反相關規定的涉案違法事實不成立。
2015年,中信證券曾公告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稽查總隊調查通字153121 號),該次調查的范圍是公司在融資融券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違反《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四條“未按照規定與客戶簽訂業務合同”規定之嫌。
2017年5月24日,中信證券曾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字 [2017]57號),其中提及,前述調查的內容是公司融資融券業務開展過程中,與司度(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的相關業務或涉嫌違反相關規定。